赛事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休闲垂钓协会、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宿城区王官集镇人民政府
三、赛事运营单位:中俱联合垂钓发展有限公司
四、赛事冠名单位:
湖南快乐星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老麻雀钓鱼)
威海市沃鼎钓具有限公司
五、支持媒体:CCTV体育频道、宿城融媒体中心、快乐垂钓频道
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日期:2023年9月15日-17日
二、比赛地点:朱海国际垂钓中心
三、比赛口号:水美朱海 渔乐田园
比赛项目
1、手竿(7.2米及以下)钓混养鱼单尾重量比赛项目。(有效鱼:所有有鳞鱼)。
2、手竿(7.2米及以下)钓混养鱼总重量比赛项目。(有效鱼:所有有鳞鱼)。
自然水域,自带钓台,统一使用钓台坐钓。两人一组,限一支竿作钓。每日比赛时长:8小时。运动员抽签决定赛区,每场比赛前,分区及边位号系统随机+手动抽取公平公正,参赛选手听从指挥,统一进场。
二、鱼情说明:
序号 | 补鱼类别 | 规格(条) | 补鱼数量 |
1 | 鲫鱼 | 2斤及以上 | 25吨 |
2 | 鲤鱼 | 10斤以下 | 30吨 |
10斤及以上 | 25吨 | ||
3 | 草鱼 | 10斤以下 | 10吨 |
10斤及以上 | 10吨 | ||
4 | 鲢鳙 | 10斤及以上 | 25吨 |
5 | 青鱼 | 10斤-30斤 | 20吨 |
6 | 30斤及以上 | 100条 |
奖金设定
单尾最重奖金(三天比赛取最重一尾):
冠军:100万。颁发奖杯、奖牌
亚军:10万。颁发奖杯、奖牌
季军:2万。颁发奖杯、奖牌
第4名:1万。颁发证书
第5名:7000元。颁发证书
第6名:6000元。颁发证书
第7名:5000元。颁发证书
第8名:4000元。颁发证书
第9名:3500元。颁发证书
第10名:3000元。颁发证书
第11-20名:2500元。颁发证书
第21-50名:2000元。颁发证书
第51-100名:1000元。颁发证书
9月15-17日总重量奖金:
(每天1个10万冠军,每天取100名入围)
冠军:10万。颁发奖杯、奖牌
亚军:2万。颁发奖杯、奖牌
季军:1万。颁发奖杯、奖牌
第4名:6000元。颁发证书
第5-10名:3000元。颁发证书
第11名-20名:2000元。颁发证书
第21名-50名:1500元。颁发证书
第51名-100名:1000元。颁发证书
中老年组(55岁及以上)奖金(3天三次奖励):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总重量奖金和中老年组奖金可同时获得。每一组参赛选手中,只要有一名55岁及以上的选手,均可参与中老年组奖励办法。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人民币,请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款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比赛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税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赛事主办方有权代扣中奖者个人所得税。”
赛事服务说明
一、赛事服务费:
单尾最重项目:1600元/组
单天总重项目:800元/组/天 2400元/组/三天
全国年满18-70周岁的钓鱼爱好者,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比赛规则罚则,不吸毒、不酗酒、无论男女,均可报名。
二、赛事服务费用认定组委会官方报名负责人缴纳,非官方报名造成的纠纷、未能参加比赛组委会不承担责任,对应赛事奖金组委会默认平均分配发放。
三、组委会提供竞赛当日参赛运动员盒饭每人1份及足量饮用水。
赛事纪念品
赛事沃鼎专属定制装备
因装备定制周期较长,数量有限原因,限连报三天总重项目+单尾最重项目的前200组参赛选手,可领取一套沃鼎品牌赛事指定使用装备(鱼竿不指定,自愿使用,其他装备为指定使用装备,单报一天、两天比赛的选手无纪念品),详情如下: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如选择使用沃鼎定制的鱼竿钓鱼,可报名参与以下沃鼎特别赞助的两项奖励活动,报名后可额外领取露营小推车一件;如不使用沃鼎鱼竿,则视为放弃参与以下奖项。
报名登记后,参赛选手将获得专属活动身份贴纸,赛事主办方将进行巡查。
奖励1:笑傲江湖奖
在比赛期间使用沃鼎品牌定制的鱼竿成功上鱼单尾30斤及以上,沃鼎额外每组奖励1000元/尾,每组每天限1尾。评奖时需提供使用沃鼎鱼竿中鱼、遛鱼、上鱼视频全过程给到裁判员判定有效,赛事结束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奖励。
奖励2:幸运锦鲤奖
在比赛期间,沃鼎将投放200条标鱼,赛事期间钓中金标的奖励1000元/尾,钓中银标的奖励500元/尾,赛事结束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奖励,标鱼兑奖仅限比赛期内有效。
比赛期间沃鼎将在赛场设置多个备用竿服务点,保障参赛钓友正常比赛。
报名、报到及接待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8:00
2、官方报名通道:
李永佩:19970868778(微信同号)
衡 姜:19379504338(微信同号)
黄 超:19505099983(微信同号)
李中奇:17851899735(微信同号)
3、赛事服务热线:
自然水域,自带钓台,统一使用钓台坐钓。比赛现场组委会提供钓台租赁,24小时服务热线:
万波羿晓丽:18951452626(微信同号)
万波老羿:13905242626
地址:宿豫区天山路皮革城南门万波渔具超市
二、报到及接待:
1、报到时间:请各参赛选手于2023年9月14日8:00-18:00报到,逾期报到视为弃赛,不退还报名费。
2、报到地点:朱海国际垂钓中心
三、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本次主办方所有。
未尽事宜,主办方另行通知。
竞赛方法
1、手竿(7.2米及以下)钓混养鱼单尾重量比赛项目。(有效鱼:所有有鳞鱼)。
2、手竿(7.2米及以下)钓混养鱼总重量比赛项目。(有效鱼:所有有鳞鱼)。
二、成绩统计办法:
单尾成绩统计办法:
1、不限单尾称重次数,每天取最重一尾作为当天单尾成绩,其他单尾成绩无效且均不计入当天总重。
2、10斤及以上鱼获必须称重记录后放流,所有单尾称重是计入当日鱼获总重或作为当天单尾成绩由运动员自己决定,只要作为单尾成绩称重,均不计入当天总重量。
3、取三天比赛中最重一尾鱼参与单尾最重总奖励排名。
4、鱼入护后,不得进行单尾鱼称重。
5、组委会每天公示当天单尾重排名。
6、相同重量成绩统计说明:
单尾成绩统计办法,以单尾重量决定名次;如果单尾重量相同,则以第一副本分(三天比赛第二单尾重)决定名次,重量越高,排名靠前,一方无第二单尾,排名靠后;如果第一副本分相同,则以第二副本分(三天比赛第三单尾重)决定名次,以此类推。
总重量成绩统计办法:
1、总重量项目每天1个冠军,100名入围奖励,三天比赛共3个冠军,300名入围奖励。鱼获为0,以分区最大钓位号积分计入成绩。
2、首先,采用分区内重量积分办法,以总重量决定积分,采用分区倒积分法,得分少者名次列前。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
如果总重量相同,则以第一副本分(当日单尾最重)决定名次,重量越高,排名靠前;如果第一副本分相同,则以第二副本分(当日第二单尾重)决定名次,重量越高,排名靠前;如果第二副本分相同,则以第三副本分(当日第三单尾重)决定名次,以此类推。(一方无当日单尾最重,排名靠后)
如果两组均无当日单尾最重,则抽签决定名次。
3、分区内名次排名后,进行当日总重成绩排名。成绩统计先排全区最小分数(分区获得1分的选手),再以总重量进行排名,重量越高,排名靠前。分区获得2分的选手按总重量紧后排名,排名办法相同,以此类推。
如果总重量相同,则以第一副本分(当日单尾最重)决定名次,重量越高,排名靠前;如果第一副本分相同,则以第二副本分(当日第二单尾重)决定名次,重量越高,排名靠前;如果第二副本分相同,则以第三副本分(当日第三单尾重)决定名次,以此类推。(一方无当日单尾最重,排名靠后)
如果两组均无当日单尾最重,则抽签决定名次,平分对应名次奖金,比赛成绩顺延(如果同时存在两组获奖选手并列第四名,则平分第四-五名奖金,不再发放排名第五名奖金)。
(对应赛区分区、分区分组以最终报名人数为准。)
竞赛规则及罚则
一、竞赛规则:
1、手竿自然水域赛。手竿7.2米及以下(禁止使用任何带线轮竿),严禁使用失手绳等延长作钓距离的违规器具。竿长+线组长不超过15m。运动员必须手持钓鱼竿底节垂钓,可携带与比赛规格一致的备用竿,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比赛用竿必须符合比赛规则。验竿只验7.2米手竿,7.2米以下不验,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3公分。
2、总重称重时,鱼护中鱼获重量不得超过100斤,超出100斤的鱼获不计成绩,运动员需更换使用备用鱼护。
3、钓获超过10斤及以上的鱼,运动员需在溜鱼过程中,吹哨呼叫裁判员进行单尾称重。称重前运动员需确认该鱼,记为单尾重或计入总重。称重后,需本人及临位运动员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鱼获放流。
4、两名运动员只能使用一支竿进行垂钓,一人坐钓一人辅助,可带直播人员进入场地,除选手外,不得有第三人进行辅助坐钓。比赛期间选手及直播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除赛事主办方指定使用的装备外,选手需自备钓台(组委会提供租赁)以及备用鱼护。
5、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尖钩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同一线组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钓钩。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60厘米。
6、统一使用钓台作钓,钓台前脚不得入水。运动员必须在钓位区域内扬竿,作钓区域应在左右邻位中心点的延长线区域内,不得超出。
7、自备饵料,任何时间不允许使用手抛窝和辅助器具打窝。严禁使用成型的虫饵、活饵(螺蛳、蜗牛等活体动物)、拟饵、动物内脏以及对水质和鱼类有毒有害的物质;饵料只能直接粘接在钩上,除钓钩外,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同一线组,只能使用漂座立漂)。
8、比赛中禁止使用发声计时器、电子辅助设施等物品。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
9、运动员进入钓位后,在总裁判长未下达比赛开始指令前,饵料盘(食盒)应摆放在运动员的右后方,钩漂线不得入水,不得提前做窝,赛前严禁在任何水域调漂。
10、比赛期间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不允许下水抄鱼、溜鱼。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或抄鱼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越位抄鱼。
11、运动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入场。参赛运动员不得私自更换和离开钓位,需要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本区、组裁判员批准。不得无故退出比赛,确需退出者,须向总裁判长申明正当理由,并取得同意。
12、比赛组内成员可以轮钓轮抄,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禁止强行入护,未脱钩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3、比赛结束后,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鱼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称重计量前,运动员不得私自提动鱼护,所有鱼获需进行称重计量。
14、压哨鱼的界定:以鱼解钩入护为准。
15、严禁故意锚鱼、挂鱼等造成鱼获死伤行为,死鱼无效。
16、比赛期间运动员主动配合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17、参赛运动员应热爱生态环境,文明垂钓,不随意吐痰,不乱扔物品,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比赛结束后,应自觉将本钓位垃圾清理干净(含断子线),不得向赛池内丢弃剩余饵料及其他垃圾。尊重其他参赛选手,尊重工作人员。
18、如果赛事组委会发放统一服装,并要求和穿戴使用,参加开闭幕式等活动,运动员必须遵守。
19、比赛期间严禁服用任何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二、竞赛罚则: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赛事组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1、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罚减总重量成绩和单尾成绩各3KG重量
(1)使用违反竞赛规则的钓钩、线组、浮漂、饵料等行为。
(2)不配合裁判员对钓具、饵料、线组等检查检测行为。
(3)总裁判长未下达比赛开始指令前,挂饵中鱼行为。
(4)钓台前脚入水,下水抄鱼、溜鱼等行为。
(5)比赛中运动员未经组委会或裁判员同意,私自离开钓位行为。
(6)越位抄鱼、溜鱼等影响其他选手垂钓行为。
(7)对工作人员、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8)比赛期间交换、传递饵料以及交流影响比赛成绩等有关信息的行为。
(9)比赛结束后未清理干净钓位垃圾,胡乱丢弃饵料袋、小药瓶等造成环境污染行为。
(10)其他故意违反竞赛规则行为。
2、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罚减总重量成绩和单尾成绩各5KG重量
(1)恶意锚鱼、挂鱼等伤害鱼类行为。
(2)无效鱼强行入护行为。
(3)其他恶意违反竞赛规则行为。
3、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1)提前做窝等行为。
(2)比赛期间使用手抛窝和器具打窝行为。
(3)私自调换钓位签号行为。
(4)称重计量前,运动员私自提动鱼护,不参与成绩计量行为。
(5)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将给予上报仲裁委员会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1)比赛期间未使用赛事组委会指定装备。
(2)报名参与沃鼎笑傲江湖奖和幸运锦鲤奖,但未按要求使用沃鼎鱼竿的行为。
(3)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4)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赛事规则及罚则以最终赛事秩序册为准